情侶未能上車試圖截停巴士裁定交通阻礙罪成 月底判刑

一對情侶去年10月懷疑因未能上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試圖截停巴士,導致交通阻塞,亦涉嫌襲擊途人。30歲男被告及32歲女被告早前否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成,男被告的襲擊罪則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兩名被告繼續獲准以1000元及500元保釋。暫委裁判官陳姵妏表示,兩名被告曾指攔截巴士是為了要司機當面道歉,討回公道,認為說法是「本末倒置」,兩名被告誇大被剝奪的上車資格。 至於男被告涉嫌襲擊男途人的罪名,陳姵妏表示,該名途人在庭上作供時同意男被告並非襲擊他,男被告並非有意圖襲擊,因此罪名不成立。 女被告無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時聲音顫抖,表示自己要獨力照顧的7歲女兒,又說知道要謹慎行事,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