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襲警 一名燕崗村村民被判囚四個月

一名上水古洞北燕崗村村民承認於今年8月政府收地期間,阻礙公職人員罪和襲警罪,在屯門裁判法院判監4個月。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表示,案件事態嚴重,地政總署當日依法收地,事前在村內張貼警告字樣預告會清場,並與58歲的被告劉松海談判一段時間,但被告無理阻礙署方執行職務,更用武器襲擊多名警員,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中另一名56歲的女被告蘇燕玲,同樣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她早前獲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 辯方求情時表示,本案不涉社會動盪事件,被告是案發當日才知道地政總署展開清拆行動,家中所有物品須被拆走,家園亦會遭推土機鏟走,沒有商量餘地延遲清拆,一時衝動下才襲擊警員,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今年8月10日早上,地政總署職員到兩被告住所展開清拆行動,兩人拒絕離開,雙方談判逾3小時後仍無進展,男被告手持鐵通在家中踱步,警員在屋外戒備,男被告用雜物阻擋大門,喝令警員不要進入。 地政總署人員中午在警方協助破門入屋,男被告用水平尺及鐵匙敲打鐵閘,並用水平尺擊打警員的盾牌,又用水潑向警員,警員施放胡椒噴霧,女被告則在鐵閘前躺下,阻止警員入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