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暴力傾向精神病患 研擴大範圍

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命案發生後,引起社會關注及檢討《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機制。
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命案發生後,引起社會關注及檢討《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機制。

【本報訊】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斬人案引起社會關注《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機制是否有不足。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晚開會,探討精神病患者出院安排的「有條件釋放」具體內容。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會後透露初步檢討結果,指委員會倡擴大「有條件釋放」機制範圍,由現行「遭強制羈留、有刑事暴力病歷或傾向病人」,增至「自願入院、有刑事暴力記錄或傾向病人」,及「自願入院、住院期間有暴力行為或傾向病人」亦適用;日後又會加強考慮病人出院後是否能得到足夠支援才批出有條件釋放令。

權衡患者安全自由

當局另會就「有條件釋放令」主動設覆核期,至少每兩年審視一次。李夏茵指,每名病人的需要不同,可能有病人可以一年覆核一次。她坦言,明白社會有意見認為機制是限制病人自由、但需於病人健康、安全以及病人權益之間作平衡。今次會議是方向性檢討機制上人手及設施配套,但當中不涉及法律修訂的部分,冀今年內完成,暫未估計擴大範圍受影響病人數量。對於坊間倡引入「社區治療令」,當局指暫時認為不易執行,且效用成疑,對病人的人權及限制亦存隱憂,暫看不到引入需要。

在用藥方面,李夏茵提到,醫管局會訂立臨床指引及守則,以盡量處方較新及副作用較小的口服或注射藥物,又會訂明具體服藥要求條件,包括可能要求以遙距影像觀察病人的食藥情況、透過血液、尿液等樣本檢查病人是否有服藥。當局亦會加強醫護人員、醫務社工、照顧者的支援,包括加強識別病人復發、跟進個案的能力,冀能及早發現未有遵守條件、健康安全出現問題的病人,令病情惡化的病人可盡早被召回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