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打擊白牌車 賦權扣押涉事車輛 罪名成立可除牌︱Yahoo

政府倡修例打擊白牌車 賦權扣押涉事車輛 罪名成立可除牌︱Yahoo

【Yahoo新聞報道】運輸及物流局今日(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立法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政府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 52 條,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罪名成立,其駕駛執照可被除牌一定時間,政府舉例如除牌 12 個月。

當局又建議修例,若有足夠證據顯示,車輛曾涉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即使無法確認司機身份,法庭亦可命令將車輛扣押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認為此舉對相關非法活動具相當阻嚇力。當局指,將與律政司及警務處作進一步研究,以期盡快敲定修例細節。

一年後公布研究結果

至於規管網約車平台,當局研究向網約車平台發牌,但須先對乘客需求及轉變等進行調查,於六個月內檢視進展,預計一年內完成,並視乎研究結果,評估提供合規服務車輛類別、車輛數目、平台、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當局指,批准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時,會考慮現時服務的數量及服務質素,以及明年的士車隊陸續投入服務後,對點對點服務供應的影響。當局強調,檢討的目的不是鼓勵市民轉用點對點服務車輛出行,以免對現時繁忙的交通加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