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確認梁頌昕行李事件符保安規定

機管局向政府提交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上月底在機場遺失行李事件的調查報告,政府審視後,確認事件的處理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政府發言人說,報告指出,有關手提行李在離境大堂被發現後曾通過爆炸品檢查並確認物主;行李在進入離境禁區前通過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保安檢查,才交還物主;而當物主上機前,亦已按照航班目的地有關當局的要求,手提行李於登機閘口再通過保安檢查。梁振英傍晚發表聲明回應,指注意到報告指出,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以往亦曾以"好意送遞"(courtesy delivery)方式,將已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歸還已確定的物主。機管局在一五年三月到一六年三月期間,有五百一十七宗以"好意送遞"方式運送物品的紀錄,重申在事件中,他及家人並沒有行使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國泰航空發表聲明,指當日機場保安公司職員准許國泰員工攜帶的遺失行李,經保安檢查後交予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