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須向啟德體育園工程部分落選投標者提供誘因

民政事務局就啟德體育園工程撥款項目,向立法會提交補充資料,表示願意考慮議員幾項建議,包括進一步檢視是否調高保證金等,但堅持有需要提供的提案誘因。 文件回應議員多項提問及接納部分建議,包括認真考慮進一步檢視,提高承辦商向政府提交既保證金數目,或透過其他方式減少承辦商違約的機會。 在回應為工程造價封頂方面,局方表示,有很大信心,能夠以319億元的預算完成項目,毋須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 文件提到,如果承建商未能如期完成工程,逾期每月罰款會達到大約1億3千萬元。 但在最受爭議的提案誘因,即是向3名落選投標者,提供總共高達1億8千萬元的補貼,局方堅持有需要,認為沒有提案誘因的做法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