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首次披露 家族私產達420億 郭炳湘要求重新分產 再掀爭議鬧上英法庭

【星島日報報道】老牌富豪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自○八年發生內訌,郭老太鄺肖卿於二○一四年初公布向郭氏三兄弟平均分配新地股權,郭炳湘同時宣佈辭任新地非執行董事職位,本以為郭氏兄弟「分身家」鬧不和終可「大和解」,但本報得悉,郭家長兄郭炳湘不滿在分配屬家族信託基金的私人資產時,讓他先挑選美國三藩市房地產物業,而兩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則在一年後,有充裕時間看透全球經濟環境後,才揀選香港及加拿大的物業,事隔三年,本港房地產急升近三成,令他未能得到一成半的公平分家待遇。負責管理郭氏家族信託基金的 豐信託,於本月初向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尋求法庭指示,經過一連三天的聆訊後,首席法官押後裁決。消息指,郭氏家族信託基金持有的資產於二○一四年一月市值高達四百二十億港元。 消息指,今次郭炳湘不滿意兩胞弟在揀選家族私人物業財產,沒有事前向他諮詢,對他造成不公,他亦不接納郭老太一方所聘請估價行及會計師行所提供的專業報告,郭炳湘欲推翻一四年「大和解」的協議,或以現時的估價值來重新分配一成半的資產,初步估計,郭炳湘要追討的差額大約為七十億港元。假使今次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否決郭炳湘的要求,不排除郭氏家族或在本港掀起「爭產戰」。 倘敗訴不排除在港興訟 消息指,郭氏信託基金要鬧上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Royal Court of The Island Of Jersey),皆因有關信託基金在當地註冊,而今次的爭議絕不涉及新地的股權及旗下一切的公司和資產,純碎就郭氏家族名下的私人財產進行爭拗,雖然是次為 豐信託主動向澤西島皇家法院尋求法庭指示及解決方法,但據知,郭老太,郭氏三兄弟均以相關人士身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本港的資深大狀以及當地的律師近三十人代表出庭及作出陳詞,陣容相當頂盛。 據悉,新地創辦人郭得勝於九○年十月三十日逝世,生前已訂立家族信託基金,指明新地主席必須由姓郭家族成員出任,直至病逝前一年訂明名下所有財產分成四份,當中五成半由妻子鄺肖卿持有,三名兒子郭炳湘,郭炳江及郭炳聯則各佔一成半。○九年六月十二日郭老太乃遵從丈夫指示,訂立三份信託基金,分別是「郭炳湘及其家人」,「郭炳江及其家人」和「郭炳聯及其家人」各佔一成半的權益,但必須在她百年歸老,該三份信託基金資產才可動用,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郭老太另增多一份信託基金,受益人僅為郭炳湘的兩名兒子郭基俊及郭基豪(譯音)。郭老太名下的五成半家族財產,亦必須在她死後,才能平均分配給三名兒子及男孫。 佔家族基金15%權益 消息指,郭氏家族信託基金名下的資產有近三百家公司及位於美國、加拿大、澳洲、馬來西亞及香港大量物業,流動現金,上市公司股票等,該等資產均由四家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四公司分別為Ace PrecIsIon Developments Ltd, Genuine Result Ltd , Kamina Investments(BVI)Ltd, 及Middaugh Enterprises Ltd (合稱The HoldCos)。根據郭老太訂下的家族信託基金的分配,郭炳江及郭炳聯及其家人為受益人的信託各佔The HoldCos三分一股權,郭炳湘則佔約六分一,而郭炳湘兩名兒子基俊及基豪則佔逾六分一。 消息指,郭氏家族名下的公司並非由 豐信託去管理,而是由郭氏家族控制的King Yip Group Ltd全權管理。郭炳湘於○八年五月前與家族主要成員關係破裂,引發多宗涉及家族生意的訴訟。二○一三年郭炳湘更向主要家族成員要求重組○九年的信託基金的入稟狀草擬書,直至一四年初郭氏主要家族成員與郭炳湘達成初步和解協議,只要郭炳湘同意一次過接受家族財產的分配,雙方商議後,終於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彼此簽立了「大和解」協議書(Heads Of Agreement)。 一四年「大和解」協議書簽立後,郭炳湘所挑選的房地產,酒店及其他資產則納入新的信託基金,名為「郭炳湘新私人資產信託」。相關新聞刊A4版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