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門檻至少投資3000萬元

【Now新聞台】政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門檻至少3000萬元,可投資金融或非住宅房地產等,其中最少300萬元必須用來支持創科等重點行業,預計明年中接受申請。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須年滿18歲,是澳門、台灣或外國居民;中國籍的就要有外國永久居留身份,他們申請前兩年內,要有不少於相等3000萬元資產。

獲批抵港後180日內,他們必須要在香港投資最少3000萬元,其中最少2700萬元要投資在股票、債券,距離到期日超過一年的存款證,證監會認可的基金等,金額自由配置。但投資工商用的房地產就以1000萬元為上限,包括樓花、不包括土地。

另外,要再投資最少300萬元在指定的投資組合,用來支持創科等重點行業,由香港投資管理公司管理。即使資產市值之後跌低於3000萬元,亦不用補差額。期間,亦可提取利息、租金等收入。賣出資產時,要買回同等價值的資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沒為申請人數定下硬指標,但參考過往類似計劃,如果每年有4000宗申請,就會帶來1200億新資金。他指投資分配比例是經過平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希望讓投資者有選擇的同時能夠平衡,對我們科技發展的好處,回看過去整個資本投資者計劃的初心,都是希望在某程度上,對我們金融市場有一定促進作用,所以在整個設計中,金融資產是佔相當的比例 。我們的門檻,相對於類似經濟體,其實是有競爭力的。」

投資者買樓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任宅印花稅「先免後徵」,並可攜同受養人來港,包括配偶、同性或異性伴侶及未成年子女,可先留兩年,之後可申請延長,持續住滿7年就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預計計劃明年中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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