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據報服刑時不適送院 懲教署不評論個別個案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據報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感到不適,送院治理。 懲教署回覆查詢時說,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終審法院上月就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上訴,批出上訴許可申請,排期今年5月14日審理。曾蔭權當日無提出保釋要求,繼續在監獄服刑。 曾蔭權涉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參與行會就雄濤廣播聲音牌照申請的決定,未有申報他洽租雄濤大股東黃楚標,在深圳東海花園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