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明天刑滿獲釋 至今仍留醫瑪麗醫院羈留病房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入獄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明天刑滿獲釋。他上星期五晚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感到不適,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治療,至今仍未出院。 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說,若在囚人士獲釋當日仍在公立醫院留醫,釋放程序會按既定機制在醫院的病房內進行。在羈留病房獲釋的在囚人士如仍需留醫,會按主診醫生指示,轉送到其他病房繼續接受治理。 一般在囚者刑滿獲釋當日,會由院所高級人員接見及進行相關釋放程序,包括親自領回私人物品,除非對方預先申請並獲准將私人物品,交由其指定人士代領。懲教署表示,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曾蔭權在前年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原被判囚20個月。他隨後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去年7月裁定他定罪上訴失敗,但刑期上訴得直獲減至12個月。終審法院去年12月初,就他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批出上訴許可申請,排期今年5月14日審理。曾蔭權當日無提出保釋要求,繼續在監獄服刑。 曾蔭權涉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參與行會就雄濤廣播聲音牌照申請的決定,未有申報他洽租雄濤大股東黃楚標,在深圳東海花園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