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會成員稱不需申報配偶物業 前高官稱檢討利益申報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認爲,有需要申報配偶的物業,但另一名行會成員葉國謙認爲,夫婦很多時候財政獨立,如果配偶購買的物業,不涉及行會成員資金,就不需要申報。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爲,行會利益申報制度需要檢討,與其他文明地方看齊,即是配偶的物業都需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