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續作供 稱經陳梓華介紹認識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李宇軒指,他是經陳梓華介紹,認識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他們曾支付30萬港元予《台蘋》登廣告,支持反修例運動。

審訊踏入第45日,李宇軒今續就2019年6月,「G20」峰會舉行前夕,他及本案另一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所發起的全球登報計劃作供。李確認,他們曾在美國《華盛頓郵報》登廣告。庭上展示一封電郵,顯示《華盛頓郵報》曾把付款單據傳給陳梓華,談到從 Mark那邊收到。被問到是否知道Mark 是誰,李宇軒說是後來才知道,又謂2019年9月左右,陳梓華介紹他跟Mark Simon認識。另外,他們曾在《日本時報》登廣告,該報刊於「G20」峰會會場派發。

李又同意,2019年6月28日,他們在《台蘋》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內容寫有「港臺同行 唇亡齒寒」、「香港人致臺灣人公開信」等字眼,廣告費為120萬新台幣(折合約30萬港元),付款期限是同年7月5日。李說,陳梓華本來說「佢嗰邊」會處理《台蘋》登報事宜。李以為對方會付錢,惟後來陳說,還是由李宇軒繳付廣告費。李於是「嗱嗱臨 」在7月15日向銀行申請,並於翌日轉帳約30萬港元給《台蘋》。李說,當時沒留意是否過期交錢,記憶所及,過期後《台蘋》沒有向他追錢。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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