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料涉台灣殺人案陳同佳最快本年10月期間獲釋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被判囚29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結束訪京行程後,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同見記者回應判刑。李家超表示,根據《監獄規則》,如果在囚人士行為良好,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按照過去經驗,如果陳同佳行為良好,最早可於10月出獄。 李家超表示,台灣方面早前向特區政府提出司法互助和遣送疑犯到台灣的要求,上月開始已經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平台,與台方展開溝通,這一兩日内會回信台方商討如何會面,就有關要求作準備工作,以及若修訂《逃犯條例》獲通過,即時落實移交安排。 他懇請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盡快開會討論,因為即使有法律基礎,亦需要時間移交證據予台方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