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中央表示理解尊重支持特區政府涉及内地措施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晚上宣布,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合共6項的額外措施,他說,中央表示理解、尊重和支持特區政府涉及内地的措施。 李家超表示,第一方面是縮小特別移交安排的適用範圍至最嚴重罪行,政府接受將可移交罪行的門檻,提高至可判處7年或以上刑期的罪行。 第二方面是啓動特別移交安排時加入更多限制,李家超說,認同在移交協定加入審訊權利,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以及有上訴權等。 至於第三方面是加強保障疑犯的利益,李家超表示,只處理當地中央政府提出的請求,以内地為例,只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請,至於疑犯申請回港服刑方面,他表示,同意這方面的意見方向,但有待修例通過後才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