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既要維護國安 亦須確保金融食物等領域安全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一定會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同時應擴展至不同領域的安全系統。他說本屆政府其中一個目標是奠定安穩基石,包括金融安全、食物安全、系統安全等都同樣重要。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上關注,政府會否檢視不同部門的整體安全格局。李家超回應說,處理安全問題涉及兩方面,包括法例要到位,現時已實施《香港國安法》,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當局會盡早去做,但立法工作要能夠應付可想像的安全風險,他已要求有關部門要著眼效用方面。 李家超又表示,在其他不同領域亦要考慮提高安全系數,各部門亦要有應變措施,可處理突如其來的事件,而相關措施有公開與不公開,其中不公開的措施,是為了不讓敵人知道。 他又說,政綱中提及設立緊急應變機制,他舉例如他判斷有危機出現,需要某個數目的人手去處理,他便可動用某個百分比的公務員參與,亦要有速度及演練和個人技巧,當真正有需要安排工作時,能夠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