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觸犯國安罪行一般不獲減刑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列明,如果囚犯是因為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一般來說都不會獲得減刑,呼籲公眾不要以身試法。 他又表示,政府在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後,會從四方面重點工作,全力為香港拼經濟、拼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