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喜指應為《緊急法》訂立清晰指引及限制

特區政府及民主派人士就《禁蒙面法》上訴的案件,在終審法院進行審訊,預計審訊兩天。 代表民主派人士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說,《緊急法》沒有限定附屬條例的生效時間或任何限制,舉例指《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亦須不時審視公共衞生緊急事態,「限聚令」亦有時限,並要在審視後才決定是否收緊或延長。 她指出,若在訂立前沒有索取公眾意見,會造成一定程度混亂,例如食肆全日禁堂食的影響令人無法忘懷,在沒有考慮實際後果時過於緊急地立法,會造成許多不便,應為《緊急法》訂立清晰指引及限制。 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表示,不讓公眾戴口罩並非一個輕微的禁制,戴上口罩能在不用害怕被認出樣貌而遭「起底」,公眾才可放心參與遊行集會,表達己見,不能因為部分暴力示威者的行為,而剝奪和平人士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遊行自由及個人隱私的權利。 政府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25名民主派人士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政府上訴後被裁定部份上訴得直,令《禁蒙面法》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仍然生效。政府及2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相繼獲批終審法院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