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將與律師團隊商討 支援佔中案判囚被告

佔中案判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一項煽惑他人犯公衆妨擾罪,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 李永達在散庭後表示,將盡力與律師和義工,為入獄的4名被告在法律和監獄生活,提供最大支持和關心。 李永達又說,9名被告都希望爭取民主、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希望市民在星期日參與集會遊行。 時任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他在散庭後引述被判囚8個月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表示,希望港人繼續加油,並在星期日參與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