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不認為國安法草案內容增加了參選人條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説明提到,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目前在立法會也有宣誓要求,不認為草案內容,增加了參選人的條件。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說,未看到法例條文,現時根據草案的説明,沒有感覺到有意圖增加一些條件才可成為參選人。被問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有不同講法,林鄭月娥回應說,對方是常委,可能知得較多,自己未看到條文。 草案說明指出,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譚耀宗昨日說,以前的做法奇怪,可簽可不簽確認書,出現很多人不簽署的情況,需進一步確立要簽署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