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回應修訂《逃犯條例》時稱不存在只聽中央命令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就修訂《逃犯條例》,個案或長期協議移交都有非常謹慎程序,需經法庭處理,不存在特首可繞過法律,只聽中央命令,以國防及外交理由,將不能移交的人移交。 另外,林鄭月娥回覆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在聯署信所指修例削弱本港法治及影響商業利益等,認為都是無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