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修訂逃犯條例並非23條立法後備方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由特區政府主動和主導進行,以處理台灣殺人案以及完善現行機制,強調中央支持特區政府解決問題,但這並非《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後備方案。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先後3次受到台灣當局要求協助,形容並非「生安白造」,亦並非以此案件作爲「引子」,她說,本港一直沒有法律基礎和機制向台灣提供協助,因此需要花時間研究國際經驗。她說,商界或任何一個界別,都難以全面滿意政府某一個建議,但希望求同存異找到最大公約數。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考慮過立法會、個人和界別的意見,並與律政司充分交換意見後,才謹慎地剔除9個罪行,部分罪行亦不單是商業行爲,而是涉及個人行爲,包括破產、證券和期貨交易等,這次修例目的是先處理較爲嚴重的罪行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