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書面陳詞稱認罪不認錯 律師求情指他健康轉差

梁國雄指不認錯,因為無愧於心。(港台圖片)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區域法院今日聽取各人求情。

法庭早上先處理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的求情。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65歲的梁國雄患有心臟疾病,健康情況轉差,呈上兩份醫療報告。辯方指出,梁國雄認罪,節省法庭時間,涉案動機並非為貪婪或賄賂,他不主張暴力,多年貢獻草根階層,又呈上多封不同團體的求情信,包括來自長者、難民、外傭及工會等團體,以及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梁國雄的書面陳詞提到,他已認罪,但不認錯。不認錯,因為無愧於心,認為「十一遊行」由始至終,都是按照原先安排,和平地舉行。求情中又提到,他在庭上陳情,並非為自己砌辭開脫,而是想闡明發起遊行的初衷和原委。

至於李卓人的書面求情提到,如果愛國就是愛黨,那就輕鬆很多,但他選擇了活在真相,認為愛國是愛人民,國家的功能在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嚴,而不是控制人民的思想行為。他表示,這就是他揀選的民主路,多年走上街頭的初心和承擔。

何秀蘭的書面陳詞中表示,過去兩年來,香港當權者及市民之間的互信受到嚴重破壞是非常不幸,她相信,要信任香港市民才能達至和諧。

10名被告中,其中6人,分別是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上周已被法庭撤銷原有保釋,需要還押。其餘4名被告,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及何秀蘭,因為涉及其他案件,正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