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脫暴動罪 容偉業暴動及襲警三罪成

2016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等4人被控暴動罪等的案件有裁決。 陪審團分別以7比2裁定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各一項暴動罪不成立。 至於面對7項控罪的容偉業,有3項成立,3項不成立,一項控罪無法達至有效裁決。 容偉業被裁定罪名成立的,包括涉及花園街的暴動罪、山東街的暴動罪以及一項襲警罪。而另外三項控罪,包括煽惑非法集結罪、涉及在砵蘭街的暴動罪以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就被裁定不成立。至於一項非法集結罪,就未達成有效裁決。 梁天琦聽到裁決後,展露笑容。 李諾文及林傲軒就喜極而泣。 法官黃崇厚感謝陪審員工作,豁免他們未來6年出任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