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全是鄰居雜物!台北女怒了

▲一位民眾稱家住於信義區吳興街,但連兩年打1999反應鄰居在樓梯間堆放雜物問題,都未獲得處理。(圖/翻攝《爆怨公社》)
▲一位民眾稱家住於信義區吳興街,但連兩年打1999反應鄰居在樓梯間堆放雜物問題,都未獲得處理。(圖/翻攝《爆怨公社》)

住公寓大樓,最害怕遇到這種狀況!一位台北民眾控訴鄰居長期將大量雜物擺放樓梯間,連人都沒辦法通行,但向1999以及多個單位投訴了兩年都未有成效,讓她忍不住痛批「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

一位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上發文貼出照片,自家住處位於信義區吳興街,只見鄰居已經把該處當成倉庫,將玩具車、紙箱、安全帽、滑板等所有大型雜物都堆放在樓梯間,甚至還曾經出現人完全無法通行的狀況。從多張照片發現,雜物擺放種類以及位置都有變化過,鄰居將樓梯當成雜物間使用的情況已非一朝一夕。

原PO痛訴「打過1999,沒有用。已經反應兩年了,消防局不是他們的事,環保局不是他們的事,工務局業務繁忙未到,因為沒有管委會,故結案,但沒看過政府官員來查過。如果發生火災,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

▲樓梯間曾多次出現完全無法通行的狀況。(圖/翻攝《爆怨公社》)
▲樓梯間曾多次出現完全無法通行的狀況。(圖/翻攝《爆怨公社》)

畫面曝光後立刻有不少民眾氣憤喊「灣就是這樣,出事了才會被注意」、「真的非常討厭這種人,上頂樓施工常常遇到這種」、「快選舉了,找一些要參選的人會比較快」。

而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隔間、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堆置雜物,經制止而不遵從者,除可依法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還能連續開罰;若造成他人跌倒受傷,不僅可能觸犯「過失傷害罪」,引發災害、涉妨礙人員逃生避難及影響消防救災者,更將依公共危險相關責任依法究處。(編輯: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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