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夫案 女保安判囚兩年半

被告兒子蔡志滿。

女保安員李潔珍(51歲)去年3月在沙田瀝源住所與前夫爭執,以士巴拿及剪刀襲擊前夫蔡富華(59歲)致死,陪審團早前裁定李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李於高等法院聽取判刑,法官指本案是一宗家庭悲劇,被告是典型的舊中國婦女,事事以丈夫、兒子為首,成為家暴受害者,她啞忍多年,終一次過爆發出來。法官考慮本案的特別情況,且被告傷害丈夫後為他止血的行為,將刑期由3年半扣減至兩年半。法官獲告知被告已被扣押20個月,相信不久可重獲自由,與兒子重新生活。 由於被告至今已被羈柙20個月,辯方大律師陸偉雄料最快1個月後可出獄。而在法官明言將令被告扣減刑期後可即時釋放時,被告聽罷激動落淚,陸偉雄及十多名旁聽親友亦表現興奮。 開庭前,被告不時隔著犯人欄向旁聽的十多名親友和兒子微笑揮手,其子則略顯緊張。 陸偉雄今求情指,心理報告披露被告深受前夫的困擾,有調節紊亂的情緒問題,常常「對人歡笑背人淚」,更嘗試自殺,又指被告干犯本案後極度後悔,看不到再犯的可能。陸大狀又呈上由被告、其子、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一群曾經歷家暴的「同路人」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並不擔心自己會監禁多久,反而最擔心兒子不能獨自面對,希望法庭予以輕判,可早日與兒子重過生活。 陸大狀又以「千辛萬苦」來形容獲被告兒子蔡志滿撰寫信件。蔡志滿在信中提及母親是非常偉大、不計較,是爸爸不懂珍惜。蔡又指被告的人生字典是照顧父親和自己,將雞腿分給他們,被告永遠只吃雞腳和雞翼尖。信中又提及被告早前抄了許多經文,寄給他帶到萬佛寺火化給父親。 法庭記者: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