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更衣室偷拍同性 男補習教師有違公德罪成候判

【on.cc東網專訊】男補習老師去年7月在觀塘游泳池的男更衣室內偷拍同性裸體,因而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他否認控罪受審,今日(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須還押至7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報告。翻查資料,被告曾任中學教師,以及並非首次被控相關罪名。他在5年前曾涉嫌於健身室及公眾泳池的男更衣室內偷拍裸男,而被控28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但在區域法院受審後,前年被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

43歲被告黃志偉,現報稱補習老師。他被控於2021年7月26日,在觀塘游泳池更衣室內拍攝男子X的裸體相片。裁判官裁決時指,當日X與6歲兒子在更衣室更衣時,留意到被告站在4米以外,其褲袋露出1部手機的鏡頭且疑拍攝X,故X上前質問。初時X提出只要被告刪除相片便可了事,但由於事件驚動到康文署職員,故被告拒絕配合並指「你肯放過我,康文署職員都唔會放過我。」X最後報警處理。

裁判官續指,X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至於被告爭議在接受調查時,遭到警員威逼利誘,即警員發現被告過往有疑收藏不法裸照的紀錄,故只要被告配合調查,警員便不調查其他罪行,以及勸被告承認偷拍X,因「你影消防員,傳媒實會大肆報道」。裁判官指被告的說法有矛盾,拒納其證供,並裁定事實正如X所述,被告在更衣室內作出偷拍行為,因而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KTCC 1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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