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延長婚假日數至13日 指目前婚假難滿足婚宴及蜜月旅行需求
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浙江省婚假規定》,延長婚假日數至13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算在內,可採取彈性休假。 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流動明顯增加,浙江人口的通婚圈增大,跨市、跨省婚嫁的比例分別約佔16%和11%,目前執行的3天婚假難以滿足婚檢、登記、辦婚宴、路程往返、蜜月旅行等需求。 為確保新舊假期規定平穩過渡,職工在新規定生效前登記結婚未滿一年,或未休婚假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已休婚假的,可按照新規定補足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