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巡查燈籠玩具 發現178件違例無標籤

海關今日派員到灣仔、旺角及深水埗派發宣傳單張。圖:政府新聞處

星島日報報道】下星期三就是中秋節,香港海關自本月開始到各區,進行了63次巡查,發現有10款燈籠及兩款閃光玩具,無兒童識別標記及雙語警告標籤,涉嫌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條例,勒令6間店鋪將涉嫌違規的157個燈籠及21個閃光玩具儲存於指定地方,暫不准許銷售。 海關今日派員到灣仔、旺角及深水埗派發單張,提醒商戶及家長,遵從法律規定銷售中秋節玩具,及教導市民如何選購安全玩具。 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陳國基提醒市民,要購買附有識別標籤的商品,挑選燈籠及中秋玩具予兒童,避免購買有利邊、尖角及細小組件,以及不要混合使用碳性、鹼性電池及充電用電池,容易發生危險,以免兒童受傷。亦不要將發聲裝置放近耳邊,或咬螢光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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