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扣查新加坡裝甲車案 12月11日作審前聆訊

新加坡裝甲車被香港海關扣查案今日提堂,控辯雙方提出共同申請,要求先釐清法律爭議,再正式審訊及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作審前聆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39歲船長潘學軍,及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代表,同被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案情指,9部裝甲車及裝備,去年年底過境香港時被扣查,至今年1月底已全部運返新加坡。 辯方律師質疑控方以《進出口條例》檢控是否適當,又指有關判決將影響船公司或船長日後運載貨物的責任,要求控方提供同類案件的檢控對象及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