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刺警男逃捕 26歲女囚1年 官斥嚴重打擊司法公正

涉助刺警男逃捕 26歲女囚1年 官斥嚴重打擊司法公正
涉助刺警男逃捕 26歲女囚1年 官斥嚴重打擊司法公正

前年7月1日港島區示威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當1名防暴警在銅鑼灣皇仁書院外,嘗試制服1名男生期間,遭前工程師黃鈞華以軍用軍刀插傷左肩,工程師最終在即將起飛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上被捕,他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判囚5年。其女友被指協助他逃離警方追捕而遭起訴。她否認一項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經審訊後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姚勳智今日(21日)指被告的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公正的執行,考慮後將她判囚12個月。

今日面對判刑的被告是26歲張芷程,報稱任職培訓生,案發時為黃鈞華的女朋友,她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黃鈞華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的行為。控方審訊時指,被告在黃鈞華逃離現場後,便不斷尋找航班資料,黃買機票後,被告亦有陪他到機場。辯方今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被告本身並無干犯其他控罪,且因與黃為情侶關係才牽涉其中,並非為利益或惡意犯事,而被告角色輕微及非關鍵,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其正面良好的品格。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乃自背後由黃所干犯的罪行,黃以刀插向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令警員受嚴重傷害,已是十分嚴重的罪行,若非警員迅速將黃拘捕,在被告的協助下,黃或已逃離法網,其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公正的執行。法官最後考慮到被告的角色、不涉複雜組織或計劃及感化官對被告的正面評價等,判被告入獄一年。法官並着被告在獄中反省,冀她日後能對社會作出不同貢獻。

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