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參與非涉集結 鄒幸彤稱文章冀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鄒幸彤自辯時表示,支聯會早已表明不會舉辦今年六四集會,涉案文章所指的「堅守陣地」,只是希望即使集會被禁、維園被封,市民仍能以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她說,在社交平台發表涉案的首篇文章,是希望呼籲公眾以個人行動延續燭光;而透過撰文、接受訪問及擺街站,呼籲市民六四當晚8時不論身在何處,均燃點起燭光,悼念六四,是希望公眾不要讓白色恐怖癱瘓表達能力。 至於有關刊於報章的涉案文章,鄒幸彤表示,集會被禁止,支聯會更有責任解說燭光的意義,若現在不說,將來更加沒機會,未料被當作「文字獄」;而六四當晚市民於多區亮起燭光,證明不需召集在哪處舉行悼念活動,以及港人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