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保安拒示身分證 佔旺女村長表證成立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資料圖片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去年7月於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可進行絕食,惟醫護拒絕後,糾纏間她疑情緒激動揮手打中女保安的下巴,並涉嫌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林子勤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並傳召精神科醫生作為辯方專家證人。黃宗顯醫生診斷畢慧芬為輕度智障、相當罕見的器質性大腦綜合症及容易「發羊吊」。

23歲畢慧芬被控於去年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襲擊女保安鄺艷萍,及於同日在上址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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