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張祺忠殺妻案上訴 張代表大律師不適押2.2處理

【on.cc東網專訊】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前副教授張祺忠,涉於2018年以電線箍頸殺死妻子,再把她的屍體藏於行李篋內。張於2020年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並判囚終身。張不服定罪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原定今早(4日)處理張的案件。不過因代表張的資深大律師身體不適未能到庭,上訴庭決定押後至2月2日才處理其上訴案。

59歲的上訴人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該上訴案原定於今早交由上訴庭法官處理,惟因代表張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身體不適未有到庭,上訴庭決定押後處理本案,但表明屆時即使該資深大律師仍然抱恙,法庭亦會繼續處理本案。本案原定於早前開庭處理,但及後須押後至今日才開庭,故是次是第2度押後。

據庭上披露,現時上訴理據主要是,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有關上訴人因精神失常殺害死者而減低罪責一事的指引是否有錯,及應如何考慮專家證人有關上訴人精神嚴重受損之證供。控方案情指上訴人於案發當日凌晨,在家中用電線箍頸殺死妻子,再把屍體藏於行李篋及放在家中,又製造妻子失蹤的假象。3日後上訴人報案指死者失蹤,執法人員到上訴人居住的港大偉倫堂宿舍調查但沒有發現。上訴人則製作木箱,把載着死者的行李篋藏於木箱,並運往其黃克競樓的辦公室。但他搬箱時被人員撞見,引起懷疑。人員於8月28日在該辦公室作全面搜查,並找到木箱和發現死者屍體。控方稱指,上訴人因金錢糾紛殺害死者;辯方則指,上訴人長期受死者語言暴力的心理虐待,案發時亦患有嚴重抑鬱症,對其精神嚴重損害至減輕判斷力及自控力。辯方又指上訴人在被挑釁下拿起地下的電線箍着死者頸終令其死亡。

案件編號:CACC 2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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