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訂通關方案 交中央審批

【本報訊】新冠疫情至今3年,內地日前終宣布於明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檢疫要求,但中港兩地政府仍未公布確實通關日期。港府表示,明白絕大部分港人均非常關心通關進展,重申港府已與中央達成共識,同意在「逐步、有序、全面」等3個原則下通關,目標在明年1月15日前。港府會向中央提交一套穩妥方案,完成審批便可落實。

至於先恢復開放哪個口岸,以及通關人數限制等安排,港府稱正與內地部門商討,但承諾會盡可能作出最大的人數安排,並按實際情況靈活調校,譬如在實施第一次人數安排後,先觀察一段時間,若運作暢順,則可放寬第二步的人數安排。

視乎順暢程度 逐步放寬限額

港府又指,恢復通關要有足夠運力,並不希望市民需在關口口岸「大排長龍」,或過程中有不愉快經歷,因此港府會視乎初期運作的順暢與否,才按實際情況逐步放寬通關人數限額。

港府稱,本港目前有4個渠道與內地通關,包括空運、船運、鐵路以及陸路口岸,然而飛機、船運和鐵路的班次則屬「點對點」,可逐步增加。但考慮到陸路口岸是旅客過境的最大途徑,數字顯示,疫情前每天的單向客流量一度高達40至50萬人次,因此兩地部門均需作出適當部署,以確保流程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