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台灣殺人案疑犯或在洗黑錢案判刑當日獲釋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 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表示,法官拒絕控方要求,召開「紐頓聆訊」釐清案情內容,顯示法庭認為被告在本港洗黑錢的行為與在台灣案情無關,相信疑犯洗黑錢罪行的嚴重性會大打折扣,令到刑期受影響。 湯家驊提到,假設被告判監一年,認罪及無刑事紀錄獲減刑,可能只需服刑7至8個月,抵銷被羈押時間後,有機會在判刑當日獲釋,由於目前未通過逃犯修訂條例,而本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亦受法律保障,當局無法阻止他獲釋後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