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官駁回前政府職員誹謗訴訟 認定其強暴女同事

澳法官駁回前政府職員誹謗訴訟 認定其強暴女同事
澳法官駁回前政府職員誹謗訴訟 認定其強暴女同事

(法新社雪梨15日電) 澳洲法官今天就全國關注的一起訴訟案做出裁定,認定原告、前政府顧問在國會大廈(Parliament House)部長辦公室強暴一名女同事,並駁回他提出的誹謗訴訟。

澳洲前政府職員萊爾曼(Bruce Lehrmann)控告澳洲電視台「第十頻道」(Network Ten)誹謗,因該電視台在2021年播出控告萊爾曼強暴的女性當事人希金斯(Brittany Higgins)的訪談。

澳洲聯邦法院法官邁克李(Michael Lee)今天說,他認定萊爾曼強暴希金斯,是基於民事審判中使用的較低「可能性平衡」標準,而非基於刑事庭審使用的「排除所有合理懷疑」標準。

在「第十頻道」播出的訪談中,希金斯並未提到萊爾曼的名字,但法官發現,基於節目提供的其他細節,萊爾曼已被認出。

對於萊爾曼提出誹謗訴訟的決定,邁克李在聲明中說,「萊爾曼先生逃離虎穴後犯了一個錯,就是回來拿帽子。」

在2022年10月,針對萊爾曼、未經對方同意就發生性行為的刑事訴訟宣告失敗。因為有法警發現陪審團一名成員攜帶一篇關於性侵的學術論文,這是案件審理中嚴格禁止攜入的文件。

檢察官擔心,社會大眾的關注可能嚴重危害希金斯的心理健康狀態,因此決定這樁刑事訴訟不再聲請再審。

他將擇日決定由誰支付雙方的訴訟費,總額預計高達數以百萬計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