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後日起實施新戴口罩指引 有流感樣症狀應戴口罩

澳門由後日起實施新的三種佩戴口罩指引,包括個人如果出現流感樣症狀,或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在工作場所、託兒所及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群集流感疾病;以及進入醫療機構及老人、復康院舍,除病人及院友外,個人及機構都應佩戴口罩 。 原本要求乘坐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需佩戴口罩,會改為與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或流感疫苗的長者、有慢性病人士和在人多擠迫地方、參與一型聚集活動等,建議佩戴口罩,如果負責的機構無要求配戴口罩,個人可因應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至於在室外地方或配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時、3歲或以下人士、飲食、接受醫療程序或面部護理時、又或在應佩戴口罩的場所,但工作人員並非在服務區或休息時,可以不佩戴口罩。 澳門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新的指引是參考了國家及世界各地防控新冠病毒感染,以及其他呼吸道傳染病的指引調整,強調如果疫情出現變化,會按實際情況調整戴口罩的要求,並建議居民日常外出應備有口罩,居家亦應最少儲備可供兩星期使用的口罩。 另外,由本周六零時起,調整恢復有台灣地區或外國旅居史的人士,如果7天內想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的3歲以上人士,第一次去內地須出示48小時內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