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內地澳門駕證互認 5‧16生效

【本報訊】隨着內地及港澳恢復免檢疫通關,三地民眾來往頻繁。內媒昨報道,內地公安部近日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協議將自今年5月16日起生效。公安部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內地與香港、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進一步便利居民駕車出行。

包括小型自動波汽車

根據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准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直接駕車或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准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波汽車。

澳門居民持正式澳門駕駛執照,以及身份證明原件、身體條件證明、照片,可直接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毋須參加考試。持有效內地紙質駕駛證人士,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直接駕駛規定車型,毋須換領澳門駕駛執照;入境逾14日如需繼續駕車,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在澳門直接駕駛規定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