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建議立法會內會成立小組先討論人大決定內容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表示,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涉及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當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後,特區政府會修訂本地相關法律,再組織與規管選舉活動,安排未來12個月的多項選舉,工作十分緊迫。 她建議立法會可在內務委員會下,首先成立小組委員會,爭取時間討論人大決定主要內容等,稍後當政府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可立即轉為法案委員會,官員非常樂意配合小組工作,請立法會考慮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