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生效 有乘客指具阻嚇作用助改善司機態度
的士記分制今日生效,對11項影響的士服務質素的行為,有不同程度的罰則。有的士司機認為,計分制對自己的影響不大,因為司機只要遵守規則,就不會受到懲罰,亦同意計分制可以改善的士行業質素;但有司機形容,政府現時的做法是「一竹篙打沉一船人」,不應因為部分害群之馬而令所有司機要受到規管,又認為現時的罰則過高。
有乘客表示,每天都會搭的士,亦有留意今日起實施的計分制,認為計分制具阻嚇作用,例如停牌,會直接令司機失去生計,因此估計的士司機的態度和行為會有所改善。有人表示,現時的罰則程度合適,先讓司機稍作適應,長遠再作檢討罰,有市民表示,罰則只是作為懲罰,如果司機沒有做錯,就不會對他們有什麼影響。但有市民就認為罰則過重,表示不是每位司機都是態度不好或作出影響質素的行為,乘客應該體諒。
計分制下,濫收車費、拒載、拒絕駕駛的士至指示的地方、更改咪表最為嚴重,記10分;兜客、兜路、釣泥鯭等屬第二級,會被記5分;而拒絕發出收據、無將咪錶設定於記錄位置等會被扣3分。
兩年內被記15分或以上,司機會被停牌,首次停牌3個月,其後若再犯,停牌期會延長至6個月。記分累計達10分或以上,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若不遵從,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及監禁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