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侮辱國旗判服務令 律政司獲批覆核刑罰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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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上月底一名21歲男子侮辱國旗罪罪成,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本報獲悉,律政司在詳細考慮案情及適用法律原則後,已在11月14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上訴法庭已於11月15日批出許可。覆核刑罰的申請將會依據既定程序排期聆訊。 律政司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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