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主席認為與勞福局之間或存誤會 將晤孫玉菡澄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時任勞福局局長已隨即作出《公告》,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條例》附表2,但社工註冊局至今仍未採取具體行動,為實施《公告》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成為註冊社工,以保障國家安全及維護公眾及受助人的利益。 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回覆查詢時表示,在法例的指定要求下,註册局已有清楚機制,將國安法相關罪行包含在附表內,以處理一旦有社工違法的情況,認為不存在註册局無跟進,又認為與勞福局之間或者存在誤會。伍銳明說,晚上出席一項活動期間有機會與孫玉菡簡短交談,孫玉菡同意雙方稍後會面,讓註册局澄清當中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