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 3 人示威 50 警出動 促 23 條立法前先推雙普選 「先有民主才有國安」|Yahoo
【Yahoo 新聞報道】為期一個月的 23 條立法諮詢明日(28 日)屆滿,社民連三人今早到政府總部門外抗議,反對 23 條立法及反映對財政預算案的意見。警方則出動約 50 人,示威開始前,三人被警方包圍要求檢視橫額及文件等,才允許放行至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對開。陳寶瑩嘆謂:「企到喺政總前面唔容易,諗唔到咩理由去阻止我哋以和平形式表達意見。」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內務副主席余煒彬今早(27 日)約九時於海富中心地下準備起行時,現場已有近 50 名戴上耳機的人員在旁觀察,其後有部份人士上前表明警務人員身份,要求搜查示威物品。當 20 名警員正檢視橫額,三人讀出橫額字眼,包括「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等,即被警方警告停止。檢查後三人獲放行,跟隨警方要求路線步往政總門外。
去年底社民連成員古思堯預告在抗議區議會選舉當日抬棺抗議,最終被國安上門拘捕,並控以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對於今日再舉辦抗議行動,陳寶瑩說:「相信政府唔會因為不同意見又拉又鎖⋯⋯仲係 23 條立法諮詢期,諗唔到咩理由去阻止我哋以和平形式表達意見」,並認為示威行動「係政團應有嘅責任同埋表達嘅權利」。
社民連:參考外國國安法時,不應排除其權力制衡
三人隨後讀出向政府提交的 23 條意見書,內容包括立法前應先推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同時亦需體現《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意見書強調「先有民主人權,才有國家安全」,「若《國安法》失去人權民主的基石,執法者就容易濫捕濫控,只取外國《國安法》的形,忽略權力制衡的實,只是東施效顰;無視其他地方的立法背景,以偏概全,不盡不實,更是魚目混珠,欺瞞公眾!故此我們認為,政府在參考外國《國安法》時,不應排除外國對運用《國安法》時的權力制衡。」
社民連的意見書亦提出應廢除「煽動意圖」罪,否則應跟隨英新等地收緊罪行涵蓋範圍,確保人民批評政府不被檢控,不因言論入罪,包括要求改變國策、制度、憲法、甚至國體等。
無法辦大型遊行 難評估民情
陳寶瑩坦言,由於現時無法舉辦大型遊行活動,故社民連亦無法評估多少市民支持或反對23條立法,「如果有個遊行就可以清楚」。社民連又指,今次立法重提「隱匿叛國罪」,形容此罪行有分化社會之嫌,強調不應「借屍還魂」重推。
對於明日公佈的財政預算案,社民連則反對削減與民生相關的公共服務開支,特別是急症室收費及長者住屋等,並要求政府直接向市民派發 5000 元現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