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自揭無證入會場拍李慧詩 張婉婷攝影師冒充紐約市長簽批文

給十九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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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婉婷執導嘅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因為有份參與的女生阿聆向周刊投稿表達反對電影公映嘅萬字長文而引起爭議,加上「牛下女車神」李慧詩亦發聲指自己在《給》片中出現的訪問片段,事前未得知係用作電影拍攝,更質問「那怕是事先『知會』一聲以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給十九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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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發公眾討論張婉婷及其團隊,以至作為《給十九歲的我》重要一員英華女學校處理學生意願嘅手法。而張婉婷早前為《給十九歲的我》接受商台節目《1圈圈》訪問時,更自爆拍攝李慧詩訪問係「無證採訪」!

給十九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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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張導指,其中一位有份拍攝嘅女生馬燕茹,成為香港單車代表隊成員,2016年更出戰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張婉婷連同團隊跟住馬燕茹去日本拍攝,但原來佢地係冇得到賽會嘅准許證,入場時就同賽事場地工作人員話證件處理緊。張婉婷話對方見佢地個樣好純,於是獲得放行,入到場就扮到好專業咁擺好攝影機位,以免露出馬腳。

講到興起,執導經驗豐富嘅張婉婷,又自爆過去試過為拍片而「偷電」;更曾經喺美國紐約進行拍攝時,因為又係冇獲得批准,而攝影師就話識簽市長個名,於是「拎晒啲permit嚟自己簽」。有咁多「靈活手法」,當時張婉婷話係「靠個勇字」,因為拍片時「呢啲唔得唔做,有時攞唔切,或者死都唔畀你,唔通唔拍咩?咁梗係要諗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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