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承認 1 項煽動及 3 項洗黑錢罪 押後至 10.7 判刑

被告尹耀昇(中)承認控罪。
被告尹耀昇(中)承認控罪。

網台節目主持人「傑斯」尹耀昇兩年前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及處理逾1,000萬元的犯罪得益,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等10罪,其女助手亦被指涉及其中兩項洗黑錢罪,昨日尹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3項洗黑錢罪。至於尹的其餘6項罪名,包括他與女助手同被控的兩項洗黑錢罪,控方則表示待處理充公令後,該些罪名可以存檔法庭並不予起訴。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繼續審理,控方申請針對尹的充公令約487萬港元,辯方沒有反對。法官把案押後至10月7日,以待處理尹的判刑及充公令。

男被告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被控一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以及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的交替控罪。他另被控5項洗黑錢罪,涉款逾1,000萬元,當中兩罪是共同控告他和其助手,即本案女被告利寶麗(51歲,保險從業員)。尹繼續收押看管,利則續准保釋。

控方今日讀出充公令的同意事實,指尹曾經從該3項洗黑錢罪行而獲利,有關犯罪得益的價值約1,032萬港元,他變現可得的資產約487萬港元。尹同意法庭依據相關條例而頒下約487萬港元的充公令。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