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A貨」手袋 港羽隊女將候懲

體育學院羽毛球女將曾穎昭。

【星島日報報道】東亞運羽毛球女子團體賽銅牌得主、曾獲選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的羽毛球港隊女代表陳祉嘉,聯同體育學院羽毛球女將曾穎昭,出售「A貨」名牌手袋,被控一項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罪。二人昨於沙田法院認罪,杜浩成署任主任裁判官批評,若不遵從商標法例,香港會快速淪為冒牌貨集中地,令香港的國際聲譽受損,而網上售賣盜版貨難以監管,令案情更顯嚴重。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待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辯方律師為陳祉嘉(廿七歲)及曾穎昭(廿二歲)求情指,兩人已深感後悔,不知道在香港賣冒牌貨是刑事罪行。杜官聽罷即稱「真有趣」,難以相信以她們的年紀竟不知道賣假貨是犯法。杜官認為兩被告警誡下承認手袋是假貨,故非一時疏忽沒有檢查商標真偽。杜官同意兩名被告在體育上表現出色,亦是有前途的運動員,但法庭視此案件為嚴重罪行,判刑須帶阻嚇性。 律師續指兩名被告品格良好,曾穎昭罪責較高,她由朋友送贈得到手袋,但因自己用不着才經互聯網出售手袋,在放售時已說明手袋屬「高仿貨」,無意瞞騙買家。她於一三年成為全職運動員,獲體院支付每月六千七百元津貼,自十五歲起已代表香港出賽,前途無可限量。 而陳祉嘉只是正好路經交收地點,一心想幫朋友。陳由〇七年起代表香港出戰國際羽毛球賽事,在單雙打皆試過躋身世界前三十位,現在月入約兩萬一千元,需用三分之二供樓,又要供養退休父母,並有意攻讀浸會大學體育系。 案情指,海關人員去年在Carousell「旋轉拍賣」網上放蛇,與賣家協議以五百五十元購買涉案的偽冒「Celine」手袋,雙方相約在十一月十六日在港鐵火炭站出口面交,陳祉嘉出現及負責收錢,關員即展示身分及拘捕她。陳指手袋由曾穎昭擁有,關員登門到體院確認曾的身分,曾經警誡下承認出售假手袋,並且由她訂價,她不知道真貨的原價。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一一一八——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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