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指涉港人應要通報

■葉劉淑儀表示,今次處理符合「一地兩檢」的法律安排。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對於內地執法人員先後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執法,保安局昨重申,內地口岸區視為內地,內地人員有權按照內地法律採取執法行動,惟未有回應內地政府有否就此通報港府。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今次處理符合「一地兩檢」的法律安排,但若內地拘捕港人,應通報港府;公民黨陳淑莊質疑事件反映「一地兩檢」安排與向內地「割地」無異。 保安局昨天重申,根據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就內地法律和香港法律的適用,以及管轄權、司法管轄權的劃分而言,內地口岸區視為處於內地。在內地口岸區內,內地法律適用於合作安排下指明由內地管轄的事項,內地法院有權就這些事項行使司法管轄權,內地執法人員亦有權按照內地法律採取執法行動。 另根據港府與內地簽署的新通報機制,雙方居民如果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提出刑事檢控或確認非正常死亡人員,需於案發翌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作通報。但據悉,如果事件性質不符合通報機制列明範圍,未必須作通報。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今次處理符合「一地兩檢」的法律安排,強調政府在草擬條例時,已預計整個內地口岸區都是內地司法管轄區,包括在有必要時逮捕有關人士。她說,如果被拘捕的是香港居民,內地當局需根據機制通報港府。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亦指,事件反映「一地兩檢」制度正常發揮,受內地法規限制的內地人士,不能入境香港,且相信若事件涉及香港人,在既有機制下內地會通知港府。 公民黨陳淑莊強調,港府應定期與內地駐港機構就內地口岸區內的執法情況溝通,尤其涉及港人的事件,港方應主動了解及公開。她批評,「一地兩檢」條例令香港在內地口岸區內幾乎並無任何角色,事件發生後不但市民蒙在鼓里,港府亦似對事件不聞不問,反映條例與向內地「割地」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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