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稱佔中被告判刑輕 建制派議席不足褫奪議員資格

佔中案宣判,其中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入獄8個月。至於另一名議員陳淑莊,由於發現腦内有腫瘤,要進行腦部手術,獲法庭同意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民建聯的葛珮帆表示,案中被告判刑輕,擔心釋出一個作出違法行為不用入獄的信息。她又承認,目前建制派的議席數目不過三分之二,即使根據相關規則啟動程序,亦不足以褫奪議員資格,但仍會認真討論。 工聯會黃國健說,估計判刑後仍有下文,工聯會現階段不會主動提出褫奪議員資格的程序,若有其他議員提出,工聯會將慎重考慮。 經民聯的梁美芬說,案中被告的判刑傾向輕,認為是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等而作出包括緩刑及社會服務令等刑罰,但她強調對曾參與或發起佔中的人士來說,應以此為鑑。 同屬經民聯盧偉國表示,尊重本港司法制度,希望判刑能警示年輕一代不要作出違法達義行為。就判刑對議員的去向,經民聯會慎重考慮,由於邵家臻可能上訴,他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