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耀昌被終止列作有利害關係人士代表支聯會出庭

已經解散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決定終止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列作「有利害關係人士」的身分代表支聯會出庭,認為現階段似乎只有破產管理署署長合乎法例要求可以代表支聯會。 羅德泉指出,因應情況改變,正就前年六四案服刑的蔡耀昌,似乎無法繼續擔任支聯會的「有利害關係人士」,而即使法庭批准,蔡耀昌也無權在刑事案件中答辯和盤問。代表破產管理署的資深大律師李紹強說,10天前才收到署方指示,需時研究控方文件及法律原則,強調署長尚未決定是否會代表支聯會,希望押後案件2月10日再討論支聯會法律地位及身分代表性,獲署理總裁判官批准。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均無申請保釋,繼續還押。他們先後陳詞,反對由破產管理署代表支聯會,並要求法庭讓他們參與2月10日的聆訊。李卓人認為,讓未曾接觸過支聯會的破產管理署代表支聯會,會影響審訊公平性,違反公義;鄒幸彤說,讓破產管理署代表支聯會,變相等於「政府告政府」;何俊仁說,如本案被告可出席2月10日聆訊並作出陳詞,能省卻時間。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批准3人出席當天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