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西九法院內「掉包」 二男判囚24及30個月 官狠斥目無法紀

【on.cc東網專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4月發生「掉包」走犯案,涉嫌販毒的男子,於法院內的羈留倉等候押走期間,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冒認為他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2人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亦各自另被控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等控罪。2人今日(6日)於區院承認所有控罪,被法官王詩麗判處監禁30及24個月。王官指控罪嚴重,若2人目的達到必打擊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王官指2人的惡行是有計劃行為且涉利益輸送,並斥責2人目無法紀。

兩名被告分別是陳樹華(38歲,廚師)及林景浩(26歲,侍應)。2人同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陳另被控1項從合法覊留逃離罪及1項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罪,林則另被控1項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罪,2人承認所有控罪,陳被判囚30個月,林則被判囚24個月。陳過往有7次包括藏毒等案底,林則在本案後因襲擊罪被判監6星期。辯方求情時指,陳被捕前曾主動走近執法人員,因他知道最終會被捕,當時是「等人拉」,但因愚蠢沒有表示自首。法官質疑陳當時仍向人員展示林的申請身份證收據,認為陳的行為屬掩飾。林的律師則指林並不認識陳,當時從其他犯人得悉陳是黑社會人士,因擔心會被報復才答應交換身份,並無打算取報酬。

據案情指,2023年4月10日陳及林分別因涉及販毒罪及襲擊罪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陳最終須還押、林則獲准保釋。2人當時均戴着身份識別手帶並在出庭後獲安排留在羈留倉。下午近1時執法人員叫林的名字處理保釋程序,陳當時聲稱是林並展示林獲發的保釋文件。陳被押往接待處並自稱是林,其後獲取林的財物並獲剪開手帶。另外兩名人員分別對比陳的樣貌及陳交出屬於林的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的相片,發現相似後便讓陳離開。

下午1時許,人員發現應該早已保釋外出的林仍在羈留倉,並要他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林稱已交給同倉犯人;同年4月13日,執法人員在油麻地南京街與新填地街交界截停陳,陳出示涉案申請身份證收據。陳被拘捕,並表示想搜集證據,證明沒有干犯販毒罪,才誤導人員。人員其後到陳的住所搜屋,尋回林的全部拘留人士財物。陳承認曾與林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調換身份,並承諾會給予2萬港元報酬並匯給林。林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當日同意與陳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將自己的保釋文件交給陳。他又指從未致電給他的電話號碼去收取報酬。

案件編號:DCCC 6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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